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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购置康复器材列入福利机构补助

发布时间:2017-06-03   浏览次数:1324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公布了《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办法中明确,北京福利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50名以上的,最高可获得60万元的补贴。同时,低保家庭入住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每人可获得1200元每月的补贴。

办法中规定了服务对象和福利机构的具体补助标准。福利机构方面,对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福利机构购置康复器材的,在规定的康复器材目录范围内按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3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40万元。 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5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

此外,对困难家庭入住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根据其困难程度不同,每人每月可享有400-1200元不等的补助。在区级扶持的基础上,市级定额补 助低保家庭服务对象每人每月1200元,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和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每人每月1000元,其他残疾人服务对象每人每 月400元。

转自头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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